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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4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7-13 06:38:49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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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4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新政办发〔2004〕34号

关于印发2004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4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4年,是实现“十五”计划关键的一年,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办好2004年乌洽会,对于促进自治区对外开放,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按照《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第十三届乌洽会办得更好、更有成效。
  
二OO四年三月五日
 
 2004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

  一、名称:2004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
  二、时间:2004年9月1日至8日
  三、地点:新疆国际博览中心
  四、主题: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扩大招商引资、外引内联、经贸合作为主题,大力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区域经济合作,促进自治区对外开放和经济持续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出贡献。
  五、主要内容:
  1.展示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范围包括:食品土畜、纺织服装、轻工工艺、机械设备、家电、石油、化工、通讯信息、汽车、建材家居、有色金属、医药保健器材等。
  2.洽谈对外进出口商品贸易和国内商品贸易。
  3.洽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和国内省区市之间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工程承包、农产品加工包装技术、中医药、矿业开发、城市环保、科技协作、企业产权交易、技术改造。
  六、办会方针:务实、创新、规范、节俭。
  七、规模:展厅总面积18200平方米,馆内设标准摊位(3米×3米)1100个,馆外设食品包装机械展棚位160个(南广场),大型机械设备展场3300平方米(北广场)。
  各省及新疆各地州市参展企业900家以上,中外参会客商50000人以上。
  室内展馆设中心特装展区、外国展区、省区市展区、新疆地州市展区、汽车展区、纺织服装展区、建材展区等。
  八、主办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大会设领导委员会,领导委员会主任由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担任,常务副主任由自治区副主席张舟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东辉、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马荣、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玉素甫·哈斯木、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雷以亮、乌鲁木齐市市长雪克莱提·扎克尔、自治区外经贸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张野担任;大会秘书长由张野兼任,另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大会领导委员会成员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计委、经贸委、外办、外经贸厅、自治区经济协作办公室、公安厅、财政厅、交通厅、工商局、地税局、旅游局、边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边贸局、供销社、贸促会、自治区工商联(商会)、乌鲁木齐海关、乌鲁木齐铁路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疆民航局、武警新疆总队、兵团外经贸局、乌鲁木齐市的各一位负责同志组成。
  九、承办单位:
  自治区外经贸厅、生产建设兵团外经贸局、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十、协办单位:
  俄罗斯驻华商务处、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中华总商会、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哈萨克斯坦工商会、吉尔吉斯斯坦工商会、乌兹别克斯坦企业家商会、俄罗斯阿尔泰边疆区外经局、叶卡捷琳堡乌位尔博览中心、新西伯利亚交易会、土耳其出口促进中心、巴基斯坦拉瓦尔品第工商会。
  十一、大会办事机构:
  设大会办公室、业务办公室、宣传办公室、保卫办公室。
  十二、主要活动日程安排:
  1.2004年1月开始招商招展,分发邀请函。
  2.4月底,自治区计委负责编印好《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册》,自治区经协办负责编印好《国内引资项目册》并对外宣传推介。
  3.4月至6月,组织在北京、广州、西安等城市的国内招商招展活动。
  4.3月至6月,组织以周边国家为重点的国外招商招展活动。
  5.8月中旬,工作人员在“乌洽会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6.8月30日—31日,举行第二届“中西亚经贸合作高层论坛”。
  7.8月31日晚举行开幕酒会和文艺晚会。8.9月1日上午举行开幕式。9.9月1日至5日展馆内展示洽谈(不得销售);9月6日至8日上午销售展品。
  10.9月7日举行乌洽会最佳组织、布展、名优企业、名优商品颁奖。
  11.9月8日中午14时开始撤展。
  十三、对内招展和交易团的组成:
  本届乌洽会重点面向国内、区内的名优企业、名优产品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简称“两优一高”)招展,力求本届乌洽会的参展企业和参展商品结构具有较高档次和水平。
  1.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商贸机构、中介组织、展览企业,可向乌洽会办公室申请组团(不少于10个展位),经大会委托组成本省、市、自治区或行业的单独交易团。
  2.委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市和各地州市、有关厅局、大型企业单独或按行业组成交易团。
  3.委托自治区经协办组织区外企业组成“内联合作交易团”;委托新疆工商联组织“新疆商会交易团”;委托边贸局组织外国企业组成“外国企业交易团”;其他不够组团条件的零星参展企业由乌洽办组织“联合交易团”。
  4.各组团单位要按照《乌洽会国内组团单位实施办法》的要求履行职责义务,负责做好招商招展、汇总参展企业资料、管理服务参展企业等项工作。各交易团要服从大会组织领导机构的领导。所有参展企业都必须参加某一交易团并接受交易团和大会的管理,各交易团组团费可按摊位费的15%收取。
  5.为鼓励组团单位,凡组织12个摊位以上的交易团,按摊位费的7%给予返还,其中“两优一高”企业超过50%的按10%返还;组织24个摊位以上的按10%给予返还,其中“两优一高”企业超过50%的按15%返还。凡发生严重违规行为(跨专业馆布展、摊位转租、噪声污染超高、超宽装修等)的交易团,罚扣摊位返还。
  十四、对外招商和招展:
  对外招商招展实行全面招商与重点招商相结合、直接招商与委托招商相结合,使本届乌洽会到会外商数量和参展外商有明显增加。
  (一)组织对外招商活动,邀请周边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经贸机构、工商会、展览中心、行业协会等作为协办单位组织本国、本地区企业参展或组织企业家代表团参会,积极增加国外委托代理招商机构(由乌洽会办公室负责)。
  (二)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邀请中亚五国及俄罗斯叶卡捷琳堡、新西伯利亚州、阿尔泰边疆区、印度、巴基斯坦等周边国家外经贸部门、地方政府领导、友好城市组织经贸代表团参加“中西亚经贸合作高层论坛”,或组织企业家代表团参会参展,同时邀请部分国家驻京使馆外交使节、商务参赞和我国驻周边国家大使及商务参赞参会(由自治区外办和外经贸厅、边贸局负责);
  (三)兵团、各地州市外经贸委(局)、各有关厅局、各外贸、边贸公司、自营进出口企业、三资企业、各驻外机构要广泛邀请国外客商参会参展,并负责抓好落实到会(由兵团、各地州市和自治区外经贸厅负责)。
  (四)自治区外办(侨办)、计委、经贸委、科技厅、外宣办、旅游局、侨联、对台办、工商联、贸促会等涉外机构应通过各自渠道和请进来走出去的机会,广泛发送乌洽会宣传册,邀请外商(包括旅游购物、旅游包机)参会(由自治区外办、旅游局等牵头负责)。
  (五)邀请外国(地区)驻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青岛、西安、深圳等城市的贸促工商机构和企业参会参展。组织在北京的招商说明会。组织出访团组对重点国家(地区)招商招展,组织赴广交会等国内重点交易会开展招商招展推介活动(由乌洽会办公室负责)。
  (六)通过新闻媒体、“乌洽会电子商务网”站刊登引资项目和招商广告,开展网上招商和报名工作(由乌洽会办公室负责)。
  外事、海关、检验检疫、民航、交通等部门要积极做好中外客商参会参展的有关工作,简化手续,方便进出,保证安全。对规模较大的外商参展团实行特事特办,有关费用给予一次性减免优惠。
  十五、代表名额和票证管理:
  代表名额:馆内参展企业每个摊位4人;馆外展位每15平方米限1人;馆外展销每个摊位限2人;各交易团团部工作人员按所购摊位数核定。如需增加人员均作为会外代表办理有偿进馆证。
  制定《票证发放管理办法》,在“乌洽会服务中心”大会各办集中办公,有关票证办理与报名报到建立快捷、简便、周到、规范的服务程序,直接面对中外参会参展客商服务。
  十六、宣传:
  宣传工作要结合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重大主题,突出对新疆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以及外经贸和投资环境、政策、成果的宣传,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更好地让世界了解新疆。要宣传好乌洽会的中亚特色和西部特点及成果和作用。环境宣传要有侧重。参会记者要精干,继续邀请部分周边国家(地区)记者采访乌洽会。
  大会会刊、参展商名录、乌洽会简介和项目册等宣传品的编印以及乌洽会场馆广告、媒体广告、赞助广告、宣传广告的制作由乌洽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委托代理,组织实施。非经委托,任何单位不得以乌洽会名义办展办会,拉广告赞助,制作宣传品。
  十七、接待:
  按照“对口接待、切块包干、费用自理”的原则,实行谁邀请,谁接待的一条龙全程服务。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接待组,负责接待和住房总协调。其中兄弟省区参会的省部级以上领导由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处负责接待并承担费用,兄弟省区的厅局级以下政府代表团由自治区经协办统一安排对口单位接待。国家各部委的代表团由自治区各对口厅局接待。外国政府和使馆代表团由自治区外办安排接待。外国商务代表团由自治区外经贸厅和贸促会安排接待。参会记者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外宣办安排接待。各对口接待单位应组织精干人员和车辆,明确任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八、保卫:
  贯彻“重点保卫、外松内紧”的原则,重点做好展馆防爆、防火及重要来宾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开幕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展馆出入的验证验票工作要文明规范。社会治安和宾馆的安全工作按日常工作程序安排。
  十九、费用:
  乌洽会摊位费、证件门票费等收费继续维持去年标准不变。
  标准摊位(3米×3米):一楼5200元,二楼4800元,三楼4300元,馆内中心区(103厅和107厅)展位优位优价。馆内摊位包括9平方米场地、三面标准展板、制作中英文楣板一块、两把椅子、一张洽谈桌、一个电源插座、两盏日光灯。
  馆外场地每平方米200元,馆外展销摊位(3米×3米)每个2600元,含一桌两椅、中英文楣板。
  馆内中心区、前厅和角位、环岛的费用实行优位优价。
  计划外代表证每个300元,门票每张50元。每个参展企业收取300元上网名录费。
  本届乌洽会要组织好会刊、名录、会场、票证的广告和赞助征集活动,乌洽会办公室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采取公开招标、委托代理方式,以争取扩大收入,降低办会成本。
  本届乌洽会办会费用主要从收取的门票、证件、摊位费和广告、赞助费中解决。未经大会审定,任何单位不得设置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所有乌洽会的摊位、票证、广告、赞助收入均由大会财务组负责管理。
  乌洽会各项收入均享受免税和免费。
  二十、报名办法及要求:
  参展报名从2004年2月10日开始,各参展企业须填写统一印制的《参展申请表》,向本地区组团单位报名。当地没有组团单位的,企业可直接向乌洽会办公室索取《参展申请表》填写报名。填报《参展申请表》是必须履行的报名手续。
  各组团单位按要求将所有《参展申请表》和企业资料汇总后报送乌洽办(报名截止7月10日);经大会审核后,乌洽办向各交易团发出《参展确认书》并衔接有关事项(截止7月30日)。
  各交易团在组织展品时要突出国内和新疆的名牌产品、优质产品、机电产品和民族地区特色产品,并设置在突出位置。坚决禁止“三无产品”、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进馆。严禁任何单位擅自转让、转租摊位和面积。
  大会继续评选最佳组织奖、最佳布展奖、最佳服务奖,继续开展评选“名优企业奖”和“名优产品奖”的“双评”活动,鼓励更多企业创优创新。凡有严重违规的单位,一票否决评奖。
  博览中心要制定展馆管理服务守则,明确职责、赏罚严明。要逐年改善展馆硬件,更新展具,强化软件服务,使展馆洽谈条件、管理秩序、规范服务方面有明显改善。
  二十一、展览洽谈时间:
  1.布展时间:8月26日至8月31日下午18∶00时(均为北京时间);特装展区、展位可提前进馆布展(8月21日)。
  2.开馆时间:10∶00—18∶30(参会洽谈人员和持票人员10∶30进馆)中午不闭馆,节假日不休息。
  3.撤展时间:9月8日中午14∶00—22∶00时。
  二十二、工作联系:
  新疆外经贸厅乌洽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团结路11号)
  邮 编:830001
  电 话:0991—2850479、2879890
  传 真:0991—2879890
  网络地址:http:燉燉www.urumqifair.com
  电子信箱:e—mail:urumfair@mail.wl.xj.cn
  本届乌洽会有关参展参会等具体实施细则和规定办法由外经贸厅乌洽会办公室编印《乌洽会工作文件汇编》和《乌洽会参展参会手册》,印发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政办〔2010〕96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闽政文〔2009〕374 号),营造软件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励我省广大软件产业工作人员勇于创新、敢于开拓,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范围

  在我省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动漫游戏、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及相关适用人才教育培训等企业或机构工作,从事研发、经营、管理、教育的高层次人才和软件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 申报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我省软件产业快速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新一轮评选周期内取得以下成就之一者可以申报:

  (一)在入选全国软件百强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福建省软件骨干企业和福建省高成长性软件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和研发的高层次人才;

  (二)开发的软件产品对提高我省软件产业的自主创新综合技术水平起重要推动作用,在国际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或在国内某一行业、某一领域细分市场占有率名列前五位的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和研发的高层次人才;

  (三)承担国家“核高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或其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带头人;承担我省重点软件类项目的项目带头人;国家级、省级软件创新平台的学术带头人;

  (四)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含)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或累计获得二项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省专利特等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省优秀新产品奖一等奖(含)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且上述所得奖项科研成果在福建省软件业发展中已经发挥重要作用;

  (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和省级人选,且在国内软件业的某一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大影响;

  (六)为我省软件适用人才教育培训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七)其他对推动我省软件产业快速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第四条 评选组织

  每次评选表彰成立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的评选工作。省评委会主任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评委会委员由省信息化局、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有关领导和专家担任。设立评审专家组,专家组由软件产业专家和经济管理专家组成,其中国家级专家占20%~30%比例。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信息化局。

  第五条 评选程序

  评选程序包括推荐、评审、公示、批准四个环节:

  (一)推荐。由人才所在单位填写《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推荐表》一式三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省评委会办公室。

  (二)评审。评审分成四个步骤:(1)省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初选名单;(2)经专家组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3)省评委会根据专家组意见和评审标准进行评选,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4)将候选人建议名单提请省政府审定。

  (三)公示。经省政府审定的候选人名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公示7天。

  (四)审批。省评委会根据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

  第六条 表彰与奖励

  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从2009年度起,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表彰不多于30名,报请省政府发文表彰,颁发奖章、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精神病人犯罪问题应引起社会高度重视

杨梅/吉洪忠

近年来, 笔者在司法实践中接触到诸多精神病人犯罪案例,轻的有盗窃、寻衅滋事的,重的有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目睹了一些精神病人犯罪给家庭造成的伤害以及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一些血腥腥的事实让人非常痛心,精神病人犯罪不仅是司法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应引起社会高度重视。为此笔者对某区2003-2005年三年中发生的23起精神病人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以探讨有效的防范措施。
一、精神病人犯罪呈现以下特点:
1、 行为人多为农民,文化较低。某区三年来发生23起精神病人犯罪案件中,15起发生在农村, 且行为人文化程度较低,其中有12人文盲,有5人小学文化,4人初中文化,2人高中文化,即便有的人是小学文化也只是能识字而已,根本就未达到小学毕业水平。由于这些人的文化水平较低,因此法律意识淡薄就不容置疑的了,从面导致犯罪率的提高。
2、 犯罪的动机不明显,侵害的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通常是在精神病发作的情况下发生的,此时的精神病人认识上存在阻碍,侵害的对象随意,往往见凶器就拿、见人就乱打。如祁某妨害公务案中,祁某无故扣留伊某的摩托车,当见到公安干警到现场处理时,因其精神病处于发作阶段,其辩认和控制能力削弱,祁某竟然持菜刀、斧头、砖头、酒瓶等械具见人打,先后殴打了7人,公安干警在制服其过程中也有2人被打伤。 
3、 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精神病人犯罪是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作出的,因其本人完全意识不到犯罪时做了什么事,造成了怎样的后果,往往作案手段都比较残忍,危害的后果比较严重。王某因患有精神分裂症一直怀疑被害人李某说其坏话而耿耿于怀,于是便产生要杀死李某的念头。一天中午,王某携带菜刀至李某家中将毫无防备的李某头部连砍数刀,将李某当场砍死。
4、 通过劳动教养等法律手段进行改造的效果差,继续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被判刑,在服刑完毕,由于种种原因,多数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继续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陶某患有爱盗窃的精神病,第一次因盗窃被判刑后,回家后因家无经济能力对其进行治疗,其刑满释放后,不久便又实施盗窃作案被判刑。然而,其再次被释放后却依然重操旧业。这归根到底,还是因其精神病未得到治疗的原因。
5、 受害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不利于社会稳定。家庭中如果有精神病人,长期的治疗费用,往往都难以承受,哪有钱财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在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后,精神上的打击就已经很大,然而其损害又得不到合理赔偿,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时,迫不得已可能又会采取以牙还牙的方法,导致新的刑事案件的发生,这极其不利于社会稳定。如黄某故意伤害案中,黄某因患有精神病,在病发时无故持刀砍断了被害人赵某的左臂,致赵某重伤。赵家为了给赵某治疗花去2万余元的医药费,然而在案发后本来就经济拮据的黄家又要为黄某治疗精神病,于是根本无法钱赔偿赵家的医药费。赵家在多次与黄家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赵某便扬言也要砍断黄某的手臂作为了断。幸亏赵某的亲朋好友苦口婆心地劝说才避免了另一起刑事案件的发生。
6、 作案的场所多为公共场所,社会影响比较恶劣。精神病人由于精神发育迟滞、智力较差,因此考虑问题比较简单、不周到,作案时不分地点、场合,不顾后果、社会影响,即使是在公共场所,只要看到作案对象就开始作案。严某故意杀人案中,严某因与被害人孙某的父亲有矛盾,因孙的父亲外出无法报复,于是想到在学校上中学的孙某。一天,严某买了锥子等作案工具直接到孙某的学校,当着众多学生的面用锥子对毫无防备的孙某头部乱砸,致孙某颅脑损伤死亡。看到自己的同伴被砸倒在血泊中,在场学生们被吓得惊叫,这给中学生们幼小的心灵带来多大的伤害可想而知。
二、 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
第一, 对精神病人监护不到位。精神病人犯罪主要发生在农村,一方面是由于农村家庭精神病人患者的监护人本身就是农民,整天忙于农活,缺乏对精神病人的监管或疏于管理,致使精神病人没有受到严格的管束,整天闲逛,一旦病情发作,就很容易伤及他人。同时精神病人病情比较隐蔽,平时只在言行上与正常人稍有区别,在周围人特别是家人眼里并不把患者的表现当做疾病看待,而认为他们是道德和人品有问题,没有意识到这是严重的社会问题,更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等到作案后才发现其危害性,却为时已晚了。
第二, 政府重视不够,没有采取必要防范措施。政府作为管理社会的职能机构,对精神病人的管理和治疗负有重要责任。但长期以来,政府对精神疾病缺乏充分认识,重视不够,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患者未能得到及时治疗。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渐建立,许多疾病的防治都应进入了社会保障系统,这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人们身体健康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并未能发现有对精神病人的防治机制,不得不说这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缺陷。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身处农村的精神病患者没有得到及时而长期的治疗,致使精神病情经常或突然性发作,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
第三, 对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的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按照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判定精神病人对危害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多数精神病人需要长期服药,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许多病人的家庭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另外强制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去治疗都是问题。如某区公安干警在处警时抓获一持刀在学校附近滋事的精神病人,因其家中无人能够监管,干警们只好将其送往精神病院治疗,但医院又不肯承担费用,最后公安干警又自己垫支让其住院。等这笔钱用完了怎么办?这个精神病人又可能重回社会再危害他人。司法精神病学工作者及法律界有关人士多次进行探讨并公开呼吁,但一直没有引起有关部门足够的重视。旨在维护病人权利,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对精神疾病人管理的《精神卫生法》在全球140多个国家都已制定,但在我国,经过近20年的酝酿至今仍未出台。
  三、 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犯罪的应采取的措施
1、 首先要认识到精神疾病患者是弱势群体,应给予患者足够的人文关怀,从政府、社会和法律的层面对他们多一些尊重、关爱和善待,消除歧视,使更多患者得到良好的治疗和康复,从根本上消除其社会危害性。
2、 加强监护人的监管意识,使监护人能充分担负起监管职责,保证精神病人犯罪率的降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只有监护人真正履行了自己的责任,社会这个大家庭才能安定祥和。首先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让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自觉履行自己的责任;其次是通过法律手段迫使不自觉的监护人不得不履行监护责任,让监护人明白失职即是对他人利益造成侵害的原因,自己因此要承担后果。
3、 加大政府集中收治精神病人的职能意识,使大多数的精神病人的治疗由政府“买单”。据统计,全国现有精神病人1600余万,其中具有暴力倾向者为1~2‰,由此可见,可能会造成社会危害的精神病人全国约有1.6万到3.2万人。一个病人一个疗程的治疗费用为3500元,全部由政府买单,一年所有病人的费用约1亿元,分摊到三十余个省二千多个县,每个县仅数万元,却为社会解除了数万个不定时炸弹,让精神病人的家属得以解脱,周围的居民得以安宁,同时也减少了不必要的危害发生。
4、 尽快出台精神卫生方面的法律以及实施办法,让受害人不再无助,政府不再逃避,精神病人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应尽快出台《精神卫生法》,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和尊重精神病人合法权益,同时有效地解决精神病人带给社会的意外伤害,解决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保护的两难困境。
5、 把精神病人的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各部门既要应各司其职,又要齐抓共管。一是卫生系统应负责精神卫生的基本知识和精神疾病的基本治疗;二是民政系统对经济上有困难的精神病人应提供义务救助;三是公安系统则对遇上特殊的精神病人犯罪情况,由公安机关执行强制性的义务监督和强制治疗。同时基层派出所与社区应加强联系,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网络监控体系,及早发现精神病患者的发病征兆督促监护人对其约束、治疗。
6、 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精神病患者是社会中的一个群体。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容易获得支持的优势,积极开展爱心救助行动,组织公益活动,发展公益事业,支持精神病患者治疗,让精神病患者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的进程。

通联: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杨梅 吉洪忠
联系电话:0517-5828028 5828085
邮编:223200